老人买菜被超市有钱不卖,从法律层面分析这件事

为了买菜哀求店家“可怜可怜我吧”,这位长春老人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我们很欣慰,也感谢相关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
但是当超市工作人员说出“有钱不卖”这四个字,咱们就得从法律层面说两点。
第一,超市处于营业状态,且商品明码标价,这属于法律上的要约;老人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去完成购买,这属于承诺,超市拒绝售卖,就构成了违约,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第二,拒收人民币也涉嫌违法。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任何人不得拒绝接收人民币,这种做法已经涉嫌行政违法。
最后我想说一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你也会有变老的一天,也会有一天落后于这个时代、跟不上科技发展。我们希望你到那一天,不需要对着陌生人说出“可怜可怜我吧”这句话。
法律无非柴米油盐,关注书凡抖音号给你说法。
# 日常购物遇到拒收人民币?教你用法律维护权益

平时出门买东西,很多人现在习惯扫码支付,碰到愿意收现金的商家还好,要是碰到直接说不收现金的,真的让人挺闹心的。尤其是很多不太会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出门揣着现金买不了东西,那种委屈真的让人看着难受。

不少人觉得,收不收现金是商家自己说了算,我就愿意走线上支付不行吗?其实还真不是这样,我国的人民币管理条例里早就写清楚了,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拒收。也就是说只要你拿的是真的人民币,不管是现金还是什么形式,商家都没有理由拒绝你付款。

碰到商家拒收现金,其实不用上来就跟人家大吵一架,先好好跟对方说清楚,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不能拒收,很多商家可能就是图方便,不知道这是违法的,说清楚大部分也就通融了。

要是碰到那种硬气就是不收的,你也不用跟他置气,直接留好证据就行,比如拍下来对方拒收的对话,或者现场录个音,然后找当地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举报就可以。这种举报处理效率其实不低,相关部门会过来核查,核实之后会依法对商家进行处罚,你的权益也能得到保障。

很多人觉得不就是付个钱,这点小事至于走正规途径吗?其实还真至于,今天你纵容商家拒收现金,明天换成咱们家里不会用手机的老人出门,可能就碰到买不到菜买不到药的尴尬事儿。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其实就是维护我们自己和家人日后的消费权益。

别觉得普法离我们的日常生活很远,其实就在这些柴米油盐的小事里,多知道一点基础的法律知识,碰到事儿就能少受点委屈,也能更顺畅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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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超市明码标价后拒绝卖给顾客商品违法吗?
[A]:违法,超市明码标价营业属于要约,顾客完成购买属于承诺,拒绝售卖构成违约,属于民事违法。
[Q]:商家可以拒绝接收人民币吗?
[A]:不可以,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任何人不得拒绝接收人民币,拒收人民币涉嫌行政违法。
[Q]:事件中的长春老人买菜问题最终解决了吗?
[A]:老人的问题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Q]:为什么要呼吁商家友善对待老年人?
[A]:每个人都会变老,也都会有跟不上科技发展的一天,应当将心比心善待老年人。
[Q]:本案中超市拒卖商品触犯了哪几种法律相关问题?
[A]:一是构成民事违约,二是涉嫌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行政违法。
[Q]: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关于拒收人民币是怎么规定的?
[A]: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拒绝接收人民币。
[Q]:本次事件的核心矛盾是什么?
[A]:核心矛盾是长春老人买莱时,超市工作人员说出有钱不卖,拒绝向老人出售商品。
[Q]:这个普法内容出自哪里?
[A]:出自抖音创作者书凡的法律科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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