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和自愿离职分不清?一文讲清二者区别

自动离职和自愿离职是不是傻傻分不清楚?来一个视频给你讲透彻。
首先我们说自动离职,你要知道现行法律里没有自动离职的概念,但是很多公司会给你下套。比如说公司的有效规定里写了,或者签的合同约定了,连续几个月考核不达标,或者哪个业绩没完成,就视为自动离职。首先你要明白,这个协议、这个制度都是无效的。
但是公司会通过这个内容引诱你转化成自愿离职,什么意思?他会说,你看你签过这个东西,规章制度写了咱们两个月考核不达标视为自动离职,你去办离职手续吧。给你的离职手续,就是你以个人原因提出自愿离职的手续。你要知道,自愿离职的文件一旦签署,劳动关系就解除,没有任何补偿和赔偿,算你自己要走的。所以这个转化的过程,你一定要想清楚要不要签这个字。
那还有一种情况,公司胆子比较大,说咱们有协议有制度,或者我有规定,两次考核不达标,或者你出现什么违规行为,就视为你自动离职,还给你发了一个这样的自动解除通知书。我告诉你,这个通知书就相当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如果解除事由违法,你可以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有时候不要这么老实,让你签啥就签啥,让你干啥就干啥。这个视频这么有用,你点赞吧。
找工作踩过坑的朋友,应该都听过不少公司给离职员工玩的文字游戏,很多人稀里糊涂签了字,最后连应得的补偿都拿不到,想想都亏。

我前阵子就听朋友吐槽过这件事,他在一家销售公司做了快三年,连续两个季度没达标,领导直接找他谈话,说公司制度早就写了,连续不达标就算自动离职,让他去人事那边办手续。他当时也没多想,去了之后人事递给他一张自愿离职申请表,说走个流程就行,他想都没想就签了字,最后走的时候啥钱都没拿到,越想越不对,问我能不能要补偿,可惜签了字之后基本没回转余地了。

其实很多朋友都分不清楚自动离职和自愿离职,正好今天就给大家说清楚,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应对。首先大家要记住,咱们国家现行劳动法里,根本就没有“自动离职”这个说法,不管是劳动合同还是公司规章制度,只要写了什么“连续不打卡算自动离职”“业绩不达标算自动离职”,这种条款本身就是无效的,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很多公司就是吃准了大部分劳动者不懂法,拿这个自动离职的说辞,哄着你签自愿离职的文件。只要你签了自愿离职申请,就等于你自己主动提的解除劳动关系,不管是经济补偿金还是赔偿金,你都没法再要了,公司就是用这种方法,省下了一大笔要给你的补偿。

那碰到公司拿自动离职说事儿,给你发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该怎么办呢?这种情况其实不算你自动走,本质就是公司单方面要跟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说的解除理由不合法,你完全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赔偿金,只要证据充足,基本上都能拿到钱。

说白了,离职的时候不管让你签什么文件,你都得睁大眼睛看清楚,别拿到笔就签字。凡是文件里写了“个人原因”“自愿离职”这类内容,只要不是你真的想走,千万不要随便签,签完再后悔真的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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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国现行法律有“自动离职”的概念吗?
[A]: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自动离职”的法定概念。
[Q]:公司制度约定业绩不达标视为自动离职有效吗?
[A]:这类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Q]:什么是自愿离职?签了自愿离职文件有什么后果?
[A]:自愿离职是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签署自愿离职文件后,一般无法主张经济补偿或赔偿。
[Q]:公司给员工发自动离职解除通知书属于什么行为?
[A]:这种情况属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Q]:公司发的自动离职解除通知书,解除事由违法怎么办?
[A]:劳动者可以向公司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Q]:公司为什么喜欢用自动离职的说法诱导员工?
[A]:公司诱导员工签署自愿离职手续,可以不用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降低自身成本。
[Q]:碰到公司要求签自愿离职手续该怎么办?
[A]:如果不是本人真实意愿要离职,不要随意签署,要先弄清楚文件内容和对应的后果。
[Q]:自动离职和自愿离职是一回事吗?
[A]:二者不是一回事,自动离职是公司编造的概念,常用来诱导员工转化为自愿离职,从而逃避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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