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分手索要贵重赠与,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吴律师,刚刚有人来咨询,他处了两年的女朋友,最近提出和他分手,在恋爱期间,他送给了女朋友很多价值很高的贵重首饰,现在想要回来,这种情况能要回来吗?
对于婚前给付财产的性质问题,有学者称为附条件的赠与,即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在婚前给予对方财物,一般数额较大。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最终不能结婚,给付财物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
广大农村地区多年来存在给付女方彩礼的风俗习惯,有的人家为了娶妻送彩礼而债台高筑,在结婚不成的情况下一概不予返还彩礼,显然是不公平的,也会助长借婚姻索取财物或者骗取财物的行为。但在具体处理时,却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农村,另外一种是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城市。
第一种情况,在农村婚前给付女方财物在农村叫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因此,如果属于农村彩礼问题,则适用这个司法解释的规定。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为了解决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彩礼问题,因此实践中不能任意扩大适用范围。
这就涉及第二种情况。在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城市中,一方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应从赠与的法律制度去寻找法律依据,而不能适用这个司法解释。
因此,回答这个咨询的问题就是,如果男方是婚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且价值数额较大,可以向对方要回,法院也会支持这个请求。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关注吴律师,给你答案。抖音。
不少情侣谈婚论嫁阶段都会有财物往来,分手之后闹纠纷的真不在少数,很多人遇到这种事都一头雾水,不知道自己花出去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我整理了几个普通人常用的判断方法,帮你理清楚怎么处理。
先说大家最常碰到的彩礼问题,如果你是在农村地区,按照当地习俗给了女方彩礼,最后没结成婚,那直接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退彩礼。哪怕是领了证,但没一起共同生活,或者给了彩礼之后自己家欠了一大笔钱,生活过不下去,这两种情况起诉退彩礼,法院也都会支持。
很多人会问,那我在城市谈恋爱,给对方买的都是几万块的包、金镯子这类贵重物品,就是冲着结婚去送的,最后分手了能要回来吗?
这种情况和农村彩礼不一样,不能直接套用彩礼的司法解释,但也不是说就要不回来。法律上这种赠与可以算作附条件赠与,就是你送这个东西的前提是对方和你结婚,现在结婚不成,这个赠与的条件没达成,当然可以要求对方还回来。
要提醒大家一点,不是所有恋爱里的礼物都能要回来。比如平时过节发的520、1314这种小额红包,或者几百几千的小礼物,这些算作维系感情的日常支出,就算最后分手了,一般也要不回来,只有那些明显超出日常消费,你明确是为了结婚才送的大额财物,才有可能通过起诉要回来。
如果真的走到起诉这一步,你一定要提前留好证据。比如买东西的付款记录、和对方聊天的时候提过这个礼物是为了结婚送的记录,这些东西都整理好,能帮你的案子省去很多麻烦。
其实遇到这种事不用觉得不好意思,毕竟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冲着结婚才给对方花的,分手了要回来天经地义,该主张权利的时候别犹豫。
恋爱分手,彩礼返还,附条件赠与,婚前赠与,贵重首饰,未办结婚登记,彩礼纠纷,赠与返还,结婚目的赠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Q]:恋爱分手后,男方送给女方的贵重首饰能要回来吗?
[A]:如果男方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大额贵重首饰,最终没能结婚,是可以要回的,法院会支持该请求。
[Q]:什么是婚前附条件赠与?
[A]:指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给予对方数额较大财物的赠与行为,若最终无法结婚,给付方可要求返还财物。
[Q]:哪些彩礼返还请求法院会支持?
[A]: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三种情形法院会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办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Q]:所有地区都能适用彩礼返还的司法解释吗?
[A]:该司法解释本意是解决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彩礼问题,不能任意扩大适用,城市的婚前赠与不适用该条款。
[Q]:城市中以结婚为目的的婚前赠与该怎么处理?
[A]:城市里以结婚为目的的婚前大额赠与,按照赠与的相关法律制度处理,条件不达成可要求返还。
[Q]:为什么结婚不成要支持返还彩礼?
[A]:农村存在给付彩礼的习俗,不少家庭因给付彩礼债台高筑,结婚不成不返还彩礼不公平,还会助长借婚索财、骗财的行为。
[Q]: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
[Q]:彩礼一定只能是农村才有吗?
[A]:彩礼是农村地区对婚前给付女方财物的称呼,城市也存在婚前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只是处理规则不同。
对于婚前给付财产的性质问题,有学者称为附条件的赠与,即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在婚前给予对方财物,一般数额较大。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最终不能结婚,给付财物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
广大农村地区多年来存在给付女方彩礼的风俗习惯,有的人家为了娶妻送彩礼而债台高筑,在结婚不成的情况下一概不予返还彩礼,显然是不公平的,也会助长借婚姻索取财物或者骗取财物的行为。但在具体处理时,却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农村,另外一种是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城市。
第一种情况,在农村婚前给付女方财物在农村叫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因此,如果属于农村彩礼问题,则适用这个司法解释的规定。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为了解决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彩礼问题,因此实践中不能任意扩大适用范围。
这就涉及第二种情况。在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城市中,一方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应从赠与的法律制度去寻找法律依据,而不能适用这个司法解释。
因此,回答这个咨询的问题就是,如果男方是婚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且价值数额较大,可以向对方要回,法院也会支持这个请求。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关注吴律师,给你答案。抖音。
不少情侣谈婚论嫁阶段都会有财物往来,分手之后闹纠纷的真不在少数,很多人遇到这种事都一头雾水,不知道自己花出去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我整理了几个普通人常用的判断方法,帮你理清楚怎么处理。
先说大家最常碰到的彩礼问题,如果你是在农村地区,按照当地习俗给了女方彩礼,最后没结成婚,那直接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退彩礼。哪怕是领了证,但没一起共同生活,或者给了彩礼之后自己家欠了一大笔钱,生活过不下去,这两种情况起诉退彩礼,法院也都会支持。
很多人会问,那我在城市谈恋爱,给对方买的都是几万块的包、金镯子这类贵重物品,就是冲着结婚去送的,最后分手了能要回来吗?
这种情况和农村彩礼不一样,不能直接套用彩礼的司法解释,但也不是说就要不回来。法律上这种赠与可以算作附条件赠与,就是你送这个东西的前提是对方和你结婚,现在结婚不成,这个赠与的条件没达成,当然可以要求对方还回来。
要提醒大家一点,不是所有恋爱里的礼物都能要回来。比如平时过节发的520、1314这种小额红包,或者几百几千的小礼物,这些算作维系感情的日常支出,就算最后分手了,一般也要不回来,只有那些明显超出日常消费,你明确是为了结婚才送的大额财物,才有可能通过起诉要回来。
如果真的走到起诉这一步,你一定要提前留好证据。比如买东西的付款记录、和对方聊天的时候提过这个礼物是为了结婚送的记录,这些东西都整理好,能帮你的案子省去很多麻烦。
其实遇到这种事不用觉得不好意思,毕竟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冲着结婚才给对方花的,分手了要回来天经地义,该主张权利的时候别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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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恋爱分手后,男方送给女方的贵重首饰能要回来吗?
[A]:如果男方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大额贵重首饰,最终没能结婚,是可以要回的,法院会支持该请求。
[Q]:什么是婚前附条件赠与?
[A]:指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给予对方数额较大财物的赠与行为,若最终无法结婚,给付方可要求返还财物。
[Q]:哪些彩礼返还请求法院会支持?
[A]: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三种情形法院会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办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Q]:所有地区都能适用彩礼返还的司法解释吗?
[A]:该司法解释本意是解决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彩礼问题,不能任意扩大适用,城市的婚前赠与不适用该条款。
[Q]:城市中以结婚为目的的婚前赠与该怎么处理?
[A]:城市里以结婚为目的的婚前大额赠与,按照赠与的相关法律制度处理,条件不达成可要求返还。
[Q]:为什么结婚不成要支持返还彩礼?
[A]:农村存在给付彩礼的习俗,不少家庭因给付彩礼债台高筑,结婚不成不返还彩礼不公平,还会助长借婚索财、骗财的行为。
[Q]: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
[Q]:彩礼一定只能是农村才有吗?
[A]:彩礼是农村地区对婚前给付女方财物的称呼,城市也存在婚前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只是处理规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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