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认定劳动关系的八个参考标准讲解

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打劳动官司非常基础的一个问题。如果你认定不了劳动关系,你主张的其他费用都是一纸空文。那今天我们就说一说劳动关系的认定。

之前其实给大家讲过,劳动关系认定有三要素,分别是主体适格,受公司的管理,公司给你发放劳动报酬,且你工作的内容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但是这个问题在各个地方实施过程当中,还会有一些具体的细则和参考标准。那今天我就拿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里的具体规定给大家进行讲解。

这份审理指南里说了,确定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要综合考虑八个要点,我一个一个跟大家说:
第一个,单位和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如果你有劳动合同的话,大概率就是和签订劳动合同这家主体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个,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看劳动者是否实际受到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监督,这是最核心的一点。你没有合同的情况下,谁管你、谁指挥你、谁监督你,谁就跟你具有劳动关系。
第三个,看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性劳动报酬,每月谁给你发放劳动报酬,如果对方管理你,还按月支付你工资,就跟你存在劳动关系。
第四个,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组织体系中从事劳动,而不是从事单独的业务或活动。比如你在公司某个部门任职,不管是小负责人还是助理,你的工作内容就是这个组织架构中的一份子,不是单独从事独立业务,你的工作群、办公软件记录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第五个,劳动者无权将工作分包给其他人完成,交给你的任务只能你自己完成,单位单独对你进行考核、监督,不允许你把任务分包给外人完成。
第六个,生产资料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你工作用的生产设备、资料、物料都是公司提供给你的。
第七个,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是继续性而不是一次性的,你的工作是持续开展的,不是干完一次就结束的一锤子买卖。
第八个,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管理你、接收了你的劳动,还给你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就可以认定。

以上八个点就是天津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参考标准,可以用来综合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怎么判断自己是不是跟公司成立了劳动关系?很多打工人碰到劳动纠纷的时候,都会卡在这一步。今天我就结合实操经验,给大家说几个普通人也能摸清楚的判断方向,看完就能大概心里有数了。
首先,最直接的当然是签了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合同是跟公司签的,不是跟第三方劳务公司签的,基本就能直接认定劳动关系,这个没什么争议。
要是没签合同,那就要看你平时干活听谁管。比如每天要上下班打卡,请假要找公司领导批,工作要听从公司安排,完不成还会被扣绩效,这种情况基本就是公司在对你直接管理。这个也是判断劳动关系最核心的一点,很多没签合同的案子,都是靠这个要点认下来的。
然后看工资是谁发的。每个月固定给你转工资,转账备注还写着“工资”的,这个人单位就是跟你有劳动关系的一方。要是只是个人偶尔给你转点钱,那多半不算。
还有你的工作是不是融入了公司的架构。比如你在公司有固定的工位,有部门归属,还在公司的工作群里,用公司的办公系统干活,不是自己在外面对接业务干私活,这种基本就符合要求。
另外,你接的工作能不能转给别人干?要是公司要求必须你本人做完,不能随便分包找外人做,那也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要是你接了活想找谁干找谁干,公司只看结果,那大概率不是劳动关系。
干活用的工具物料谁提供?大部分情况都是公司给你提供电脑、设备和原材料,你只需要出力气干活,这种就是典型的劳动关系。要是所有东西都是你自己准备的,那可能是承揽或者劳务,不是劳动关系。
还有,你的工作是长期持续的,还是干完一次就结束?比如你一直在公司干了大半年,每个月都去,那基本是劳动关系。要是就是帮着装个空调,装完就走,下次有活再找你,这种一次性的就不算。
最后,公司有没有给你交社保?要是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给你交了职工社保,那基本跑不了,肯定是劳动关系。
其实不管是哪个地区,判断的核心要点都差不多,对照这几点捋一遍,你自己就能大概判断出来了。
劳动关系认定,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三要素,天津法院,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关系参考标准
[Q]:认定劳动关系对劳动争议案件有什么重要意义?
[A]:劳动关系认定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基础,若无法认定劳动关系,劳动者主张的其他权益都无法得到支持。
[Q]:劳动关系认定的基础三要素是什么?
[A]:基础三要素是主体适格、劳动者受公司管理、公司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工作内容属于公司业务组成部分。
[Q]:哪些地区可以参考这八个认定要点?
[A]:这八个认定要点出自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天津地区审理这类案件可以参考这八点。
[Q]:有劳动合同就一定能认定劳动关系吗?
[A]: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大概率就可以认定和签订合同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Q]:没有劳动合同的时候,认定劳动关系核心看什么?
[A]:没有劳动合同的时候,核心看劳动者是否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对管理主体认定劳动关系。
[Q]:生产资料由谁提供是认定劳动关系的要点吗?
[A]:是的,一般情况下,生产资料、工作物料设备由用人单位提供,符合劳动关系认定的特征。
[Q]:一次性提供劳务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吗?
[A]:不会,劳动关系要求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是继续性的,一次性劳务一般不认定为劳动关系。
[Q]: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作为认定依据吗?
[A]:可以,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结合管理、劳动报酬等情况,大概率会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