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避合同法恶意调岗清零工龄,员工拒绝转岗遭单位登报解除合同

老周在广东一家制造工厂做了快12年的车间组长,去年年初的时候,厂门口贴出通知说要搬迁生产线,让原来车间的老员工全部转去新的子公司上班。
当时人事跟老周说,只是换个地方上班,工资福利都不变,让大家赶紧签转岗协议,不签就算自动离职。老周多留了个心眼,仔细看了协议内容才发现,新合同里不仅工作地点变了,工龄直接从零开始算,原来做了11年的工龄,说清零就清零了。
这一下子老周就不敢签了。换岗没关系,但工龄清零意味着原来的带薪年假、经济补偿、社保年限全都要重新算,以后万一被辞退,十几年的补偿直接没了一大半,换谁能接受?
老周跟几个同样不签协议的老同事一起找人事谈,说可以转岗,但必须承认原来的工龄,或者先给原来工龄的经济补偿再签新合同。人事那边一口拒绝,说要么签协议去新岗位,要么就滚蛋,没得商量。
之后半个月,老周还是天天去原来的岗位打卡,结果人事直接说他旷工,算自动离职。过了一周,公司直接在当地晚报上登了个声明,说老周连续旷工超过制度要求,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跟老周彻底一刀两断。
老周没想到公司这么绝,自己明明没旷工,只是不肯签不合理的转岗协议,居然直接被登报开除了。气不过的他直接去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共24个月的工资,差不多二十多万。
其实像老周遇到的这种事,这几年真的不少见。很多企业不想给老员工支付长期工龄对应的经济补偿,就想着用调岗转公司的方式,把员工工龄偷偷清零,省一大笔钱。
常见的操作就是说公司业务调整、搬迁、拆分,要求员工转去新的岗位或者新注册的子公司,合同重新签,工龄直接不算旧账。很多员工不懂法,要么稀里糊涂签了字,后来吃了大亏才反应过来,要么就是像老周这样不签,直接被公司按旷工开除。
很多人可能会问,公司这么做到底合法吗?说句实在话,只要员工没签字同意,这种强行清零工龄的调岗,百分百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就算真的要转移劳动关系,原来的工龄也必须由新单位承认,或者原单位先支付经济补偿买断,才能清零重新算,根本不能企业说清零就清零。
那公司拿登报解除合同来说事,合法吗?这也要分情况。只有当员工下落不明,公司没办法直接通过电话、邮寄、上门等方式送解除通知的时候,才能用登报公告的方式送达。要是公司明明能联系上员工,就因为员工不同意调岗,故意直接登报解除,这种操作根本不被法律认可,属于违法解除。
老周这个案子最后仲裁结果出来,仲裁委支持了老周的请求。公司说老周旷工,但拿不出老周拒绝到岗的有效证据,老周一直正常打卡,公司没法证明他违反规章制度。而且公司要求转岗清零工龄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变更劳动合同,员工拒绝合理吗?当然合理。所以最终认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要给老周支付全额的赔偿金。
其实很多企业就是吃准了大部分老员工怕麻烦,不懂劳动法,觉得你一个打工的斗不过公司,要么忍气吞声接受清零,要么自己主动走人,公司不用花一分钱。偏偏很多员工真的就吃了这个亏,觉得打官司耗时间耗精力,最后不了了之,让企业得逞了。
遇到这种恶意调岗清零工龄的情况,员工到底该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
首先,千万不要不去上班,也不要随便签任何写着“自愿放弃原工龄”的转岗协议。你只要不签字,公司就没法说你同意变更。同时每天正常打卡,保留好你出勤的证据,别给公司留口实说你旷工。
然后,一定要书面回复公司,明确说你不同意清零工龄的调岗安排,把这个沟通记录留好,微信、邮件、书面签字的回执都可以,这都是以后打官司的证据。
要是公司直接把你工位撤了,不让你进门,或者停发工资,你也不用慌,直接拿着这些证据去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就行。
很多企业现在都学精了,不会明着裁员,就用这种恶意调岗、逼员工自己走的方式,省掉一大笔经济补偿。尤其是工作了十年以上的老员工,马上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企业就更想通过这种方式把工龄清零,避免以后养着老员工。
再说回登报解除这件事,很多公司觉得我已经登报了,程序就合法了,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之前我还见过一个例子,员工家就在公司宿舍住,公司天天能见到人,结果直接跑去登报说员工旷工,最后法院直接认定公司解除程序违法,判了双倍赔偿。
说白了,企业玩这些小花招,本质上就是想逃避自己本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欺负员工不懂法。只要员工能稳住,保留好证据,找对地方维权,大部分时候都能拿到该有的赔偿。
我们也提醒一下企业,别觉得这种操作能瞒天过海,现在劳动仲裁对劳动者的保护越来越完善,这种恶意规避法律义务的操作,只要员工维权,基本上都会被认定违法,最后反而要付更多的赔偿,得不偿失。
像老周这个案子,企业本来好好跟老周协商,要么保留工龄,要么给点补偿,花不了多少钱,最后硬来,反而赔了二十多万,还搭进去仲裁诉讼的时间精力,真的划不来。
对我们普通打工人来说,遇到这种事别慌也别忍,多懂点基础的劳动法知识,拿好证据该维权就维权,你的工龄是你十几年干出来的,不能说没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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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企业要求调岗同时清零工龄合法吗?
[A]:不合法,法律明确规定,非员工本人原因转移劳动关系的,原工龄必须合并计入新单位工龄,只有员工同意或者原单位先支付对应经济补偿,才能清零工龄,企业私自清零属于违法行为。
[Q]:员工拒绝恶意调岗,企业能算员工旷工吗?
[A]:如果员工仍然正常出勤打卡,只是不同意不合理的调岗安排,企业不能算旷工,这种情况克扣出勤、算旷工的说法都不被法律认可。
[Q]:企业登报解除劳动合同一定合法吗?
[A]:不一定,只有当企业无法联系到员工本人,通过其他送达方式都失败的时候,才能用登报公告的方式送达解除通知,能联系到员工却直接登报解除,属于程序违法。
[Q]:遇到企业恶意清零工龄,员工该怎么保留证据?
[A]:首先不要签字同意不合理的转岗协议,正常出勤保留打卡记录,然后书面回复明确拒绝不合理要求,保存好沟通记录、工资条、原劳动合同等材料,用作后续维权证据。
[Q]:企业用转去子公司的方式清零工龄合法吗?
[A]:不合法,就算转去关联子公司,只要不是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原工龄必须合并计算,企业要求重新签合同清零工龄,必须先支付原工龄对应的经济补偿。
[Q]:被企业违法登报解除后,员工能拿到什么赔偿?
[A]: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标准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工作十年就能拿到二十个月工资的赔偿。
[Q]:员工拒绝不合理调岗不去新岗位,算不算严重违纪?
[A]:如果调岗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还附带清零工龄侵害员工权益的条件,员工拒绝不属于严重违纪,企业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
[Q]:企业为什么要通过调岗清零工龄?
[A]:主要是为了规避长期工龄对应的经济补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责任,减少企业未来裁员时需要支出的用工成本,本质是逃避法定的用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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