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的制度能直接给下属公司使用吗

集团公司的制度能直接给下属公司用吗?
对于大公司而言,很多情况下,集团公司下发一份制度文件,就让全部下属公司无条件适用,这么做的风险其实很大。
虽然都是下属或者关联公司,但每家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所有实行的制度都需要经过各自公司独立的民主和公示程序,直接套用集团公司的制度或者管理办法处理员工是无效的,你知道了吗?抖音
很多刚接触集团化企业管理的朋友,都会碰到同一个问题,母公司出的各项制度,到底怎么用到下面的子公司去?好多管理者图省事,直接把集团的文件改个落款就往下发,最后出了问题才踩坑。
我之前接触过一个做连锁零售的朋友,他们集团总部整了一套新的考勤奖惩制度,就让全国各地二十多家子公司直接用,没走任何子公司自己的流程。结果后来有个门店员工违反制度被辞退,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最后判公司输了,原因就是这套制度没经过子公司自己的民主程序,对员工不生效,最后公司赔了小十万的赔偿金。
其实这里头的逻辑说穿了也不难,不管你集团和子公司是什么从属关系,只要子公司是注册过的独立法人,那它就是独立的用工主体,所有和员工相关的规章制度,都得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走一遍流程。说白了就是,得让子公司自己的员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完意见协商确定之后,还要公示或者告知给员工,才算走完合法流程。
那日常管理的时候该怎么做才能既省事儿又不违规呢?其实也不用集团每个制度都让子公司重新改一遍,只需要走个形式流程就行。比如集团出了新制度,子公司可以直接转发原文,然后开个职工代表会议签字确认,再在公司内部公告栏或者工作群里公示满要求的天数,留好相关的记录就可以了。
很多老板觉得走这个流程太麻烦,不如直接用集团的省事,可真等到出了劳动纠纷,才发现这点麻烦根本不算什么,提前走对流程,就能避免好多不必要的赔偿和麻烦,对集团化管理的企业来说,这点细节真的不能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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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集团公司制度能否直接给下属公司使用?
[A]:不能直接使用,直接套用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Q]:为什么集团制度不能直接给下属公司用?
[A]:下属公司是独立法人,制度需要走本公司独立的民主公示程序才有效。
[Q]:直接套用集团制度处理员工有效吗?
[A]:没有经过下属公司自身的民主公示程序,处理员工是无效的。
[Q]:下属公司使用集团制度需要走什么程序?
[A]:需要经过本公司独立的民主协商程序,以及公示告知程序。
[Q]:所有类型的下属公司都不能直接用集团制度吗?
[A]:只要是独立法人的下属公司,都需要走自身的法定程序,不能直接套用。
[Q]:集团给下属公司发制度,直接适用有什么风险?
[A]:遇到劳动相关争议时,制度会被认定为无效,企业需要承担不利后果。
[Q]:关联公司可以直接用集团的制度吗?
[A]:只要关联公司是独立法人,同样需要走自身的民主公示程序才能生效。
[Q]:独立法人公司使用制度有什么法定要求?
[A]:实行的制度需要经过本公司独立的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才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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