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和赔偿能同时主张吗?法律规定解读
上班打工,谁都难免碰到糟心事。明明自己没犯大错,公司上来就直接开人,还不肯给任何说法,遇到这种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不少人第一反应就是——我要讨说法,要公司赔钱。
但很多人搞不清楚,我既能要经济补偿,又能要赔偿吗?这两个钱不是一回事吗?能不能同时要到,法律到底是怎么说的?今天我们就把这个问题说透,给大家理清楚明白。
先给大家说两个基础概念,很多人容易把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搞混,其实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经济补偿,一般是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给的钱。比如公司经营不善裁员,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谈好分手,又或者员工因为单位过错主动提离职,这些情况本身不违法,法律只要求单位给你一笔补偿,算是对你工作年限的弥补。
而赔偿金,不一样,它是针对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惩罚性赔偿。就是说单位明明没理由开你,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硬要辞退你,这时候法律要罚单位,就得给员工付赔偿金。
那回到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这两个能同时主张吗?
我们直接看法律原文怎么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写得很清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法律明确说了,要了赔偿金,就不能再要经济补偿,两者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拿。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法律要这么规定?道理其实很简单。我们算一下金额就懂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你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而赔偿金呢,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说白了,赔偿金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对劳动者原本应该获得的经济补偿的覆盖,额外多出来的那一倍,就是对单位违法解除的惩罚。如果允许你同时拿,相当于单位给了三倍,对单位不公平,也不符合法律的设计逻辑。
举个实际例子,你在公司干了5年,每个月平均工资是1万。正常合法解除的话,经济补偿就是5*1万=5万。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那赔偿金就是5万*2=10万。你拿了10万的赔偿金,就不能再要那5万的经济补偿了,因为10万里已经包含了原本该给你的5万补偿。
那是不是说,只要单位违法解除,我们就只能主张赔偿金,完全不能提经济补偿?其实也不是绝对,要看你仲裁或者诉讼的时候自己选的诉求是什么,还要看实际情况。
比如有的时候,员工不想要赔偿金,反而希望继续回公司上班,这时候法律也支持你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法院支持了你的请求,单位要给你补发辞退期间的工资,这种时候自然不存在要补偿或者赔偿的问题。
如果单位不愿意恢复,或者劳动合同确实没法继续履行了,那还是会判单位付赔偿金。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劳动者自己在仲裁的时候,只主张了经济补偿,没提赔偿金。这种时候法院会怎么处理?
按照现在司法实践中的通行做法,如果劳动者主张的经济补偿金额算下来,比赔偿金低,法院一般会直接支持你主张的经济补偿,不会强行改判让你拿赔偿金。毕竟诉求是劳动者自己提的,你有权处分自己的权利,法律不会强迫你要更多钱。
但如果你主张的经济补偿算出来,金额比赔偿金还高,或者你的诉求里同时写了要经济补偿又要赔偿金,法院一般会向你释明,告诉你法律规定两者不能同时要,让你选择变更其中一个诉求。如果你不变更,法院一般只会支持赔偿金,或者驳回你多余的部分,不会同时支持两个请求。
还有不少人会碰到这种情况,单位辞退你之后,没提前三十天通知你,你能不能额外要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同时再要赔偿金?
这个问题也要说清楚,代通知金只适用于三种合法解除的情况:就是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工作,调岗培训后还是不能胜任,还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没法履行,这三种情况下单位合法解除,没提前三十天通知你,才要付代通知金。
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本身就不存在合法解除的前提,自然也谈不上代通知金,所以代通知金和赔偿金也不能同时要,这点别搞错了,别白浪费精力提错诉求。
那碰到单位违法解除,我们到底该怎么主张权利才对?给大家说几个实操里的小建议。
首先,拿到辞退通知的时候,第一时间保存好证据,不管是书面的辞退邮件,还是聊天记录,或者录音,都要留好,证明是单位主动解除了劳动关系,而且是违法的。
其次,算清楚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先算好赔偿金能拿多少,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诉求。如果你还年轻,不愁找下一份工作,直接主张赔偿金就可以,金额更高,拿到钱就能走人。
如果你在单位干了十几年,马上就要退休,或者你很喜欢这份工作,也可以选择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上班,毕竟保住工作比拿一笔钱更重要。
最后,别忘了,如果你搞不清楚自己该要什么,最好找专业的律师或者当地的法律援助问一下,别自己想当然同时提两个诉求,最后白交了仲裁费还不被支持,耽误时间。
总的来说,遇到单位违法解除不用慌,法律早就给了你明确的保障。只要搞清楚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区别,选对自己的诉求,就能拿到该拿的钱,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赔偿金,同时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劳动纠纷,劳动合同法,经济赔偿,劳动仲裁,代通知金
[Q]: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和赔偿能同时主张吗?
[A]: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金后,不再支付经济补偿,两者不能同时主张。
[Q]: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A]:经济补偿是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弥补性费用,赔偿金是单位违法解除时的惩罚性赔偿,金额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Q]: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A]: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经济补偿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平均工资,因此赔偿金=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2。
[Q]:单位违法解除,我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吗?
[A]:可以,劳动者不要求赔偿金的话,有权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只有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才会支付赔偿金。
[Q]:我仲裁只主张了经济补偿,没主张赔偿金,会被支持吗?
[A]:劳动者有权自主处分自身权利,如果你只主张经济补偿,且金额低于赔偿金,司法实践中一般会支持你的诉求。
[Q]: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代通知金和赔偿金能同时要吗?
[A]:不能,代通知金仅适用于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且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的情形,违法解除不存在适用代通知金的前提,两者不能同时主张。
[Q]:为什么法律规定不能同时主张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A]:因为赔偿金本身已经包含了对应经济补偿的部分,额外一倍是对单位违法解除的惩罚,如果同时主张会让劳动者获得超出法律规定的不当利益,不符合立法逻辑。
[Q]:遇到单位违法解除,我第一步要做什么?
[A]:第一时间保存好单位辞退你的相关证据,包括书面通知、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明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但很多人搞不清楚,我既能要经济补偿,又能要赔偿吗?这两个钱不是一回事吗?能不能同时要到,法律到底是怎么说的?今天我们就把这个问题说透,给大家理清楚明白。
先给大家说两个基础概念,很多人容易把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搞混,其实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经济补偿,一般是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给的钱。比如公司经营不善裁员,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谈好分手,又或者员工因为单位过错主动提离职,这些情况本身不违法,法律只要求单位给你一笔补偿,算是对你工作年限的弥补。
而赔偿金,不一样,它是针对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惩罚性赔偿。就是说单位明明没理由开你,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硬要辞退你,这时候法律要罚单位,就得给员工付赔偿金。
那回到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这两个能同时主张吗?
我们直接看法律原文怎么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写得很清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法律明确说了,要了赔偿金,就不能再要经济补偿,两者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拿。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法律要这么规定?道理其实很简单。我们算一下金额就懂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你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而赔偿金呢,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说白了,赔偿金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对劳动者原本应该获得的经济补偿的覆盖,额外多出来的那一倍,就是对单位违法解除的惩罚。如果允许你同时拿,相当于单位给了三倍,对单位不公平,也不符合法律的设计逻辑。
举个实际例子,你在公司干了5年,每个月平均工资是1万。正常合法解除的话,经济补偿就是5*1万=5万。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那赔偿金就是5万*2=10万。你拿了10万的赔偿金,就不能再要那5万的经济补偿了,因为10万里已经包含了原本该给你的5万补偿。
那是不是说,只要单位违法解除,我们就只能主张赔偿金,完全不能提经济补偿?其实也不是绝对,要看你仲裁或者诉讼的时候自己选的诉求是什么,还要看实际情况。
比如有的时候,员工不想要赔偿金,反而希望继续回公司上班,这时候法律也支持你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法院支持了你的请求,单位要给你补发辞退期间的工资,这种时候自然不存在要补偿或者赔偿的问题。
如果单位不愿意恢复,或者劳动合同确实没法继续履行了,那还是会判单位付赔偿金。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劳动者自己在仲裁的时候,只主张了经济补偿,没提赔偿金。这种时候法院会怎么处理?
按照现在司法实践中的通行做法,如果劳动者主张的经济补偿金额算下来,比赔偿金低,法院一般会直接支持你主张的经济补偿,不会强行改判让你拿赔偿金。毕竟诉求是劳动者自己提的,你有权处分自己的权利,法律不会强迫你要更多钱。
但如果你主张的经济补偿算出来,金额比赔偿金还高,或者你的诉求里同时写了要经济补偿又要赔偿金,法院一般会向你释明,告诉你法律规定两者不能同时要,让你选择变更其中一个诉求。如果你不变更,法院一般只会支持赔偿金,或者驳回你多余的部分,不会同时支持两个请求。
还有不少人会碰到这种情况,单位辞退你之后,没提前三十天通知你,你能不能额外要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同时再要赔偿金?
这个问题也要说清楚,代通知金只适用于三种合法解除的情况:就是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工作,调岗培训后还是不能胜任,还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没法履行,这三种情况下单位合法解除,没提前三十天通知你,才要付代通知金。
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本身就不存在合法解除的前提,自然也谈不上代通知金,所以代通知金和赔偿金也不能同时要,这点别搞错了,别白浪费精力提错诉求。
那碰到单位违法解除,我们到底该怎么主张权利才对?给大家说几个实操里的小建议。
首先,拿到辞退通知的时候,第一时间保存好证据,不管是书面的辞退邮件,还是聊天记录,或者录音,都要留好,证明是单位主动解除了劳动关系,而且是违法的。
其次,算清楚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先算好赔偿金能拿多少,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诉求。如果你还年轻,不愁找下一份工作,直接主张赔偿金就可以,金额更高,拿到钱就能走人。
如果你在单位干了十几年,马上就要退休,或者你很喜欢这份工作,也可以选择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上班,毕竟保住工作比拿一笔钱更重要。
最后,别忘了,如果你搞不清楚自己该要什么,最好找专业的律师或者当地的法律援助问一下,别自己想当然同时提两个诉求,最后白交了仲裁费还不被支持,耽误时间。
总的来说,遇到单位违法解除不用慌,法律早就给了你明确的保障。只要搞清楚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区别,选对自己的诉求,就能拿到该拿的钱,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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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和赔偿能同时主张吗?
[A]: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金后,不再支付经济补偿,两者不能同时主张。
[Q]: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A]:经济补偿是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弥补性费用,赔偿金是单位违法解除时的惩罚性赔偿,金额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Q]: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A]: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经济补偿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平均工资,因此赔偿金=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2。
[Q]:单位违法解除,我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吗?
[A]:可以,劳动者不要求赔偿金的话,有权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只有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才会支付赔偿金。
[Q]:我仲裁只主张了经济补偿,没主张赔偿金,会被支持吗?
[A]:劳动者有权自主处分自身权利,如果你只主张经济补偿,且金额低于赔偿金,司法实践中一般会支持你的诉求。
[Q]: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代通知金和赔偿金能同时要吗?
[A]:不能,代通知金仅适用于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且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的情形,违法解除不存在适用代通知金的前提,两者不能同时主张。
[Q]:为什么法律规定不能同时主张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A]:因为赔偿金本身已经包含了对应经济补偿的部分,额外一倍是对单位违法解除的惩罚,如果同时主张会让劳动者获得超出法律规定的不当利益,不符合立法逻辑。
[Q]:遇到单位违法解除,我第一步要做什么?
[A]:第一时间保存好单位辞退你的相关证据,包括书面通知、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明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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