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分两种情况,公司能否拦住及相关权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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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说啊,这个员工离职啊,公司是拦不住你的。员工离职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我自己不想干,外面世界这么大,我想出去看看,外边有人找我,我跳槽,这都是个人原因,知道吗?个人原因离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就可以了,他不同意,三十天到了抬屁股走人,这就是第一种,就是个人原因离职。第二种就是公司有问题,比如他拖欠你工资了,保险不给你交了,对吧?包括规章制度存在违法行为,侵害你权益了,公司有错,或者不给你提供劳动条件,乱调岗,对吧?这都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总之,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你因为这些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叫被迫辞职,根本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今天提今天就走,公司拦不住你,劳动关系从你提出那天开始,劳动关系就解除,而且还能主张经济补偿金。
**《员工离职攻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在职业生涯中,员工离职是一个常见的话题。了解员工离职的相关情况,对于保障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首先,员工离职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个人原因离职,比如外面世界很精彩,自己想出去看看,或者有更好的工作机会跳槽。这种情况下,只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若公司不同意,三十天到了便可离开。

另一种是公司存在问题导致员工离职,像拖欠工资、不交保险、规章制度违法侵害权益、不提供劳动条件或乱调岗等。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这些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被迫辞职,无需提前通知公司,当天提出当天就能走,劳动关系自提出之日起解除,还能主张经济补偿金。

员工要清楚自己离职的原因及相应权益,在面对公司不合理对待时,勇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离职过程顺利且自身利益不受损。
员工离职,个人原因,公司问题,被迫辞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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