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中抢管辖权有多重要?劳动者一定要注意
一个劳动争议案件,抢管辖权有多么重要,如果你没有遇到,永远不知道这里的重要性。
那天连线有一个粉丝说,之前找了律师,他在山东这边打官司,但是公司在北京。山东仲裁结束以后,他问律师,我现在用不用抢管辖权,赶紧去山东这边立下案子啊。律师说不用,咱们已经在山东仲裁了,肯定以后也在山东审。结果公司倒打一耙,反而到北京去立了法院的一审。最后没有办法,只能去北京审理。
我给大家详细讲一下为什么要抢管辖权,这点对于打劳动官司的朋友一定要注意。尤其是你的工作地点和公司所在地不在一个城市的时候,抢管辖权特别重要。
咱们说说这件事的底层逻辑,首先,劳动案件的管辖权,就是谁管这个案子的问题。有两个地方可以管,第一个是合同履行地,简单说就是你在哪工作,就可以在哪打官司。第二个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就是公司注册在哪,在哪打官司。
很多时候这两个地方不是同一个地方。举个例子,你在天津上班,但是公司是上海的,天津和上海距离很远。从你自己便捷的角度来说,你长期在天津上班,家庭和居住地都在天津,肯定在天津打官司对你更便利。而且有些时候,主张相关权益,天津的裁判口径可能比上海更有利,你肯定希望能在天津打官司。
但你要注意,你在天津拿到仲裁裁决结果之后,不管是公司还是你个人,都有可能对裁决不服,要去法院走一审,抢管辖权就是针对这个环节的。
也就是说,如果裁决结果出来,你不去起诉,公司去起诉,公司依然有权利选择去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如果你的履行地在天津,公司去上海的用人单位所在地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上海法院有管辖权。
所以抢管辖权,本质就是看谁先立案,从你拿到裁决书那一刻开始,如果你先去你想要的管辖法院立上案,管辖权就定在这边了,公司再去另一个地方起诉,那边也管不了了。
哪怕最后公司不起诉,或者双方争议不大,你也可以撤诉,之后直接恢复原仲裁裁决的效力,按照裁决结果执行就可以,对你来说没有什么损失。听明白了吗?
打劳动官司怎么占住有利的管辖权,很多劳动者都没搞明白。
前阵子帮朋友梳理劳动纠纷,就发现不少人踩过管辖权的坑。其实劳动争议的管辖本来就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你上班干活的地方,也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另一个就是公司注册登记的所在地,用人单位所在地,这两个地方都有权管你的案子。
那为什么说占管辖权很重要?说白了就是方便自己,也更有利于维护权益。我见过不少人,公司在一线城市注册,自己一直在三四线城市上班,两地跑一趟就要花上千块路费,还要耽误好几天时间,本来赔的钱可能还没路费多,折腾几次整个人都耗垮了。
而且不同地区的裁判口径,对一些事项的认定标准确实不一样,有些更偏向劳动者,有些更偏向企业,选对了地方,你的主张更容易被支持。
那具体怎么抢?记住一个关键点,拿到仲裁裁决书之后,不管你对结果满不满意,先去你想要管辖的法院立案。因为只要你先立上案,哪怕公司之后跑去公司所在地再起诉,那边的法院也不会再受理这个案子了,管辖权就定在你先立案的地方。
有人会问,我对裁决结果其实挺满意,公司不起诉我也得先立吗?对的,先占上位置总没错,要是最后公司真的不起诉,你直接撤诉就行,不会影响原来仲裁裁决的效力,你该怎么执行还是怎么执行,没有任何损失。
别听有些不靠谱的律师说,已经在这边仲裁了,肯定就在这边审,真遇到公司抢管辖,你再想挪回去就难了,提前做好准备,省得后面吃大亏。
劳动争议,抢管辖权,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一审立案,仲裁裁决,劳动纠纷维权,劳动者权益,管辖异议
[Q]:劳动争议案件中,哪些地方有管辖权?
[A]:劳动合同履行地也就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都有管辖权。
[Q]:为什么劳动争议要抢管辖权?
[A]:抢管辖权可以选择更方便劳动者诉讼、对劳动者更有利的审理地点,避免异地诉讼消耗成本。
[Q]:已经在合同履行地仲裁了,还需要抢管辖权吗?
[A]:需要,仲裁结束后双方都可起诉,若公司抢先去用人单位所在地起诉,案件就会由公司所在地法院审理。
[Q]:抢管辖权的核心逻辑是什么?
[A]:拿到仲裁裁决后,谁先到想要管辖的法院立案,该案就由该法院管辖,另一个法院不会再受理。
[Q]:劳动者对仲裁结果满意也需要先立案抢管辖吗?
[A]:需要,抢先立案占住管辖权后,如果公司不起诉,劳动者可以撤诉,不影响原仲裁裁决生效执行,没有额外损失。
[Q]:工作地点和公司注册地不在同一个城市,抢管辖权重要吗?
[A]:非常重要,异地诉讼会增加劳动者的时间、金钱成本,选择自己所在地审理更方便也更有利。
[Q]:什么是劳动合同履行地?
[A]:就是劳动者实际开展工作、提供劳动的地点,也就是劳动者日常上班的地点。
[Q]:公司抢先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立案了,劳动者还能改管辖吗?
[A]:一般情况下,先立案的法院获得管辖权,很难再变更,所以一定要抢先立案占住管辖。
那天连线有一个粉丝说,之前找了律师,他在山东这边打官司,但是公司在北京。山东仲裁结束以后,他问律师,我现在用不用抢管辖权,赶紧去山东这边立下案子啊。律师说不用,咱们已经在山东仲裁了,肯定以后也在山东审。结果公司倒打一耙,反而到北京去立了法院的一审。最后没有办法,只能去北京审理。
我给大家详细讲一下为什么要抢管辖权,这点对于打劳动官司的朋友一定要注意。尤其是你的工作地点和公司所在地不在一个城市的时候,抢管辖权特别重要。
咱们说说这件事的底层逻辑,首先,劳动案件的管辖权,就是谁管这个案子的问题。有两个地方可以管,第一个是合同履行地,简单说就是你在哪工作,就可以在哪打官司。第二个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就是公司注册在哪,在哪打官司。
很多时候这两个地方不是同一个地方。举个例子,你在天津上班,但是公司是上海的,天津和上海距离很远。从你自己便捷的角度来说,你长期在天津上班,家庭和居住地都在天津,肯定在天津打官司对你更便利。而且有些时候,主张相关权益,天津的裁判口径可能比上海更有利,你肯定希望能在天津打官司。
但你要注意,你在天津拿到仲裁裁决结果之后,不管是公司还是你个人,都有可能对裁决不服,要去法院走一审,抢管辖权就是针对这个环节的。
也就是说,如果裁决结果出来,你不去起诉,公司去起诉,公司依然有权利选择去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如果你的履行地在天津,公司去上海的用人单位所在地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上海法院有管辖权。
所以抢管辖权,本质就是看谁先立案,从你拿到裁决书那一刻开始,如果你先去你想要的管辖法院立上案,管辖权就定在这边了,公司再去另一个地方起诉,那边也管不了了。
哪怕最后公司不起诉,或者双方争议不大,你也可以撤诉,之后直接恢复原仲裁裁决的效力,按照裁决结果执行就可以,对你来说没有什么损失。听明白了吗?
打劳动官司怎么占住有利的管辖权,很多劳动者都没搞明白。
前阵子帮朋友梳理劳动纠纷,就发现不少人踩过管辖权的坑。其实劳动争议的管辖本来就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你上班干活的地方,也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另一个就是公司注册登记的所在地,用人单位所在地,这两个地方都有权管你的案子。
那为什么说占管辖权很重要?说白了就是方便自己,也更有利于维护权益。我见过不少人,公司在一线城市注册,自己一直在三四线城市上班,两地跑一趟就要花上千块路费,还要耽误好几天时间,本来赔的钱可能还没路费多,折腾几次整个人都耗垮了。
而且不同地区的裁判口径,对一些事项的认定标准确实不一样,有些更偏向劳动者,有些更偏向企业,选对了地方,你的主张更容易被支持。
那具体怎么抢?记住一个关键点,拿到仲裁裁决书之后,不管你对结果满不满意,先去你想要管辖的法院立案。因为只要你先立上案,哪怕公司之后跑去公司所在地再起诉,那边的法院也不会再受理这个案子了,管辖权就定在你先立案的地方。
有人会问,我对裁决结果其实挺满意,公司不起诉我也得先立吗?对的,先占上位置总没错,要是最后公司真的不起诉,你直接撤诉就行,不会影响原来仲裁裁决的效力,你该怎么执行还是怎么执行,没有任何损失。
别听有些不靠谱的律师说,已经在这边仲裁了,肯定就在这边审,真遇到公司抢管辖,你再想挪回去就难了,提前做好准备,省得后面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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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劳动争议案件中,哪些地方有管辖权?
[A]:劳动合同履行地也就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都有管辖权。
[Q]:为什么劳动争议要抢管辖权?
[A]:抢管辖权可以选择更方便劳动者诉讼、对劳动者更有利的审理地点,避免异地诉讼消耗成本。
[Q]:已经在合同履行地仲裁了,还需要抢管辖权吗?
[A]:需要,仲裁结束后双方都可起诉,若公司抢先去用人单位所在地起诉,案件就会由公司所在地法院审理。
[Q]:抢管辖权的核心逻辑是什么?
[A]:拿到仲裁裁决后,谁先到想要管辖的法院立案,该案就由该法院管辖,另一个法院不会再受理。
[Q]:劳动者对仲裁结果满意也需要先立案抢管辖吗?
[A]:需要,抢先立案占住管辖权后,如果公司不起诉,劳动者可以撤诉,不影响原仲裁裁决生效执行,没有额外损失。
[Q]:工作地点和公司注册地不在同一个城市,抢管辖权重要吗?
[A]:非常重要,异地诉讼会增加劳动者的时间、金钱成本,选择自己所在地审理更方便也更有利。
[Q]:什么是劳动合同履行地?
[A]:就是劳动者实际开展工作、提供劳动的地点,也就是劳动者日常上班的地点。
[Q]:公司抢先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立案了,劳动者还能改管辖吗?
[A]:一般情况下,先立案的法院获得管辖权,很难再变更,所以一定要抢先立案占住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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