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省人社厅权威解答

找工作的时候,大家最关心的就是社保、工资,还有签合同的事儿对吧?毕竟白纸黑字落下来,心里才能踏实。但现实里,还是有不少企业会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不跟职工签正规劳动合同,碰到这种情况,职工该找谁维权,能拿到什么补偿?最近不少网友在平台留言问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浙江省人社厅的权威解答,给大家说清楚。

先来说最基础的,法律对签劳动合同这件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按照咱们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企业招用职工,应该从用工那天起,一个月之内就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说的用工之日,不是转正那天,是你第一天去上班干活儿的日子,这点很多人容易搞混。

那要是企业真的超过一个月,还不跟你签合同,后果是什么呢?很多人可能听过双倍工资这个说法,但具体怎么算,不少人搞不清楚。人社厅给明确说了,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到满一年的前一天,企业每个月都要给你付两倍的工资。举个例子,你干了5个月,企业一直没签合同,那你干第二个月到第五个月,这四个月都可以拿到双倍工资。

那要是干满一年了,企业还是没签呢?这种情况法律直接视为,企业已经跟你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应该立刻给你补签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是还不补,就得从满一年那天开始,继续给你付双倍工资,直到补签合同那天为止。

这里要提醒大家一句,双倍工资是有维权时效的,不是说你干了四五年,还能回头去要刚入职那段的双倍工资。浙江这边的实操规则是,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用工满一年的当天开始算,一年内申请维权都有效。如果你超过一年都没提,再去要的话,就很难得到支持了。

还有一种情况比较常见,就是企业跟职工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到期之后,双方都没说不继续干,职工也还接着上班,企业也接着发工资交社保,就是不续签新合同,这种情况也可以要双倍工资吗?

人社厅也说了,这种情况同样符合需要付双倍工资的情形。合同到期没续签,职工继续留在单位干活,就相当于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还是要遵守一个月内签新合同的规定,超期不签的,一样得给双倍工资,规则跟刚入职没签合同是一样的。

那有些企业会说,不是我不想签,是职工自己不愿意签,这种情况企业还要负责任吗?其实法律也考虑到了这种情况。如果确实是职工主动拒绝签合同,企业可以在用工一个月内,跟职工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不用付经济补偿,只需要给职工结清干活儿的工资就行。

但要是企业心软,或者觉得无所谓,继续用这个职工,哪怕是职工一开始说不想签,过了一个月之后,企业还是得按照法律规定付双倍工资,不能拿职工不愿意当借口免责。这种情况现实里其实不少,有些职工觉得不签合同更自由,还能拿双倍工资,故意不签,企业没当回事,最后反而要吃大亏。

碰到企业不签合同,职工维权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很多人担心,没签合同就没法证明自己跟企业有劳动关系,其实不用慌。除了劳动合同之外,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单位发的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甚至你跟领导对接工作的聊天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你确实在这个单位上班。

维权的渠道也很明确,你可以先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些都是免费的,不用花钱请人,自己带好材料就能去。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还有职工问,不签劳动合同,我主动辞职的话,能拿到经济补偿吗?只要是你因为单位不签合同、不交社保这些违法行为提出辞职,单位一样要给你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工作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可能还有人会碰到一种情况,就是企业把合同都收走了,说要拿去盖章,结果一直不给你一份,这种算没签劳动合同吗?这种情况不算,只要企业已经跟你签了,只是没给你个人那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给你一份,但不能要双倍工资,这点要区分开。

最后再给大家划个重点,碰到企业不签合同,不用怕,也别拖着,法律是站在职工这边的,只要你能证明自己在那儿干活,*本都能得到支持。记住双倍工资的时效,别过期,尽早找当地人社部门反映问题就对了。浙江省人社厅也提醒,企业要是不懂法,存侥幸心理,最后反而要付出更高的成本,规范用工才是长久经营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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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企业超过规定时间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A]: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到满一年的前一日,企业需要每月向职工支付二倍工资;如果满一年仍未签订,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仍不补签的,继续从满一年之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补签之日。
[Q]:企业说职工不愿签合同,还需要付双倍工资吗?
[A]:如果职工确实拒绝签合同,企业可以在用工一个月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补偿;但如果企业继续留用职工,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依然需要按规定支付双倍工资,不能以职工不愿签为借口免责。
[Q]: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职工继续上班,可以要双倍工资吗?
[A]:可以,合同到期后职工继续在岗工作,视为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同样需要在一个月内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超期未签的,按照入职未签合同的规则支付双倍工资。
[Q]:索要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有时效限制吗?
[A]:有的,浙江地区实操中,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用工满一年当日开始计算,一年内申请维权都是有效的,超过一年再主张,通常很难得到支持。
[Q]: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自己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A]: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单位发放的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工作对接的聊天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不一定非要劳动合同。
[Q]:碰到企业不签劳动合同,职工该去哪里维权?
[A]:职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Q]:因为企业不签劳动合同,职工主动辞职,能拿到经济补偿吗?
[A]:可以,如果职工是因为企业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保这类违法行为提出辞职,企业依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Q]:签了劳动合同但单位不给我个人,算不算未签合同,能要双倍工资吗?
[A]:不算,这种情况只是单位没有交付合同文本,不属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不能主张双倍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交付属于你的那份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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